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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 2025年05月09日 星期五
向某等5人因劳资纠纷向石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与该加工厂支付其工资合计17万余元。仲裁委员会对该争议作出裁决后,加工厂不服,于4月17日诉至石狮法院,案件经诉前分流至祥芝法庭驻庭调解员林炳新处。
接到案件后,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,老林邀请加工厂所在村委会的村干部参与调解。调解室内,双方争执不下,气氛十分紧张。为了缓和双方的情绪,调解员采取“背靠背”的方式调解,分别从依法依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、企业的现实困难以及奖金发放标准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等角度,在既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,又充分考虑当地用工习惯的前提下,分别向当事人释法说理,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、互谅互让。最终加工厂与向某等5人达成一致意见,加工厂一次性支付剩余工资款,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,且5名劳动者均已在限期内收到工资。
石狮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发挥人民调解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的特色优势,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,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,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,营造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。(许少伟)